热门小说《颜色南方》由著名作者佚名写的一本都市小说,这本小说的主角是陈知鹤颜乐,故事情节总是引人入胜,精彩纷呈。我高中勤工俭学,养了陈知鹤三年。十八岁生日前夕,他却说我:“她啊,乐子而已。”“明天我回去和莫瑶订婚。”“至于她,放外面养着也可以。”
陈知鹤是我在小巷子捡到的。
那会我高中下晚修回家,听见小巷子有低低的呜鸣传来。
乍然听见这声,我立刻想到昨天被同学逼着看恐怖片的场景。
可我还是壮着胆子往声音来源走。
走得近了,才听清那是痛呼。
一个身穿着白衬衫,脸上即便青紫,也能看得出眉眼隽秀清冷的男生闭眼倒在地上。
嘴角溢着血。
我立刻跑上前,从书包里拿出创可贴,小心翼翼的覆盖在伤口上。
不想惊动了他,他睁开的双眸疏离又淡漠:“谢谢。”
“你,还是快回家吧,被欺负了就告诉爸爸妈妈。”
精致漂亮的少年颦起眉,粉色的唇微动:“我没有家。”
我愣了下,鬼使神差的,我脱口而出:“我也没有。”
“你要和我回家吗?”
对上那不带一丝感情的双眸。
我立刻回神,慌乱的摆手:“我,我说笑的,你……”
“好。”
就这样,我勤工俭学养了陈知鹤三年。
直到高考后,我为了挣够两个人的大学学费,去了酒吧当服务生。
也是那晚,我看见他进了包厢,身边跟着的都是我触碰不到的阶层。
我偷听了他们的对话。
“陈少,过了三年戏瘾,也该回去继承家产了吧。”
“伯母的电话天天往我这打,我是真吃不消了。”
“还有莫瑶,等你三年了,明天你就十八了,也该回去和人订婚了。”
陈知鹤没说话,慵懒的坐在皮质沙发上,烟雾模糊了他的面容。
这是我从没过见的陈知鹤。
熟悉,又陌生。
“还是说,你真喜欢上那个臭丫头了?叫……颜乐是吧。”
“名字倒是挺好听的,不过你要是喜欢,放外面养着就好了。”
我像走在钢丝上的猴子,下面是火海。
而陈知鹤,是判决我命运的神。
“她啊,一个乐子而已。”
“告诉我妈,生日那天我会回去。”
“那莫瑶呢?”
陈知鹤笑笑:“清淡小粥吃多了,也该吃回山珍海味了。”
死神的镰刀还是挥了下来,将我三年的真心交付一斩,让火海将其焚烧殆尽。